考官给考生造成心理压力属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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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日前,四川省人事厅首次出台《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对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这一重要的程序首次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细则》规定,在面试过程中,考官及考务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处罚:同一单位的考官未间隔而坐;面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干扰其他考官独立自主地进行评分工作;考官之间相互商讨、暗示;通过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给应试人员传递信息或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等。(王红庞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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