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出台《人大常委会公民旁听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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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7:19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7日讯昨天和今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各项条例报告和决定进行分组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草案)》引起与会人员关注。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草案》规定:凡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并鼓励旁听会议的公民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办法草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施行公民旁听办法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情况,使人大工作更加民主化和公开化,进一步密切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次以立法形式确立公民旁听制度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