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罚代刑”将行不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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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7:3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案件,今后将接受检察院和监察机关的监督。在昨日的会议上,省整规办下发了《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的工作制度》。根据该制度,省整规办将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联手,针对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破坏经济秩序案件进行重点打击。 据悉,该项制度启动后,将针对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破坏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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