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东不缴税 强向房客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8: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 学武)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本应该由房屋所有者缴纳的房产税,米脂县地税局直属分局却要求该县新兴商贸大楼30余户商铺租赁户承担。一旦哪户不愿交,税务局工作人员便强行扣走价值数千元的货物,商户只有在缴纳了一千到两千元不等的押金且没有拿到任何收据的情况下,才能“赎回”货物。

  8月13日,在新兴商贸大楼前,众多外地来此做生意的商户们向记者诉说了十天来的一
读冠军背后的故事 用UC免费发450条短信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盛夏靓丽风景线
系列遭遇。8月3日,米脂县地税局直属分局几名工作人员前来向商户们送来《限期纳税通知单》,要求于8月6日前缴纳四五千元的税款,其中一项为“房产税”。商户们讲,按照我国现行税收征稽有关规定,房产税以房屋为征收对象,应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向国家缴纳。而新兴商贸大楼的大多数经营户都是今年3月份从房主手里租来商铺做起生意的。据此,商户们不愿意缴纳房产税。8月7日前后,地税直属分局的人又来到商贸大楼,强行扣押商户们的服装、电器等商品,并声称只要缴了税,才能领回自己的货物。几户服装经销商被分别扣走60件外套、裤子等货物,经和税务局有关人员“通融”后,交了两千元的“押金”,在未拿到任何票据的情况下,“赎回”了自己的货物。而个别商户为了省事缴了税款。一名江苏籍商户的《完税证》显示:他共缴纳了1500元税,其中房产税就有978元。

  米脂县地税局纪检组长接受采访时说:“米脂县情况比较特殊,房主们不愿意缴税,他们只好向租赁户们征收。”8月16日下午,米脂县县政府一位领导表示,将会过问此事,如果确实有问题,会尽快纠正的。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