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缴税 强向房客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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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8:0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 学武)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本应该由房屋所有者缴纳的房产税,米脂县地税局直属分局却要求该县新兴商贸大楼30余户商铺租赁户承担。一旦哪户不愿交,税务局工作人员便强行扣走价值数千元的货物,商户只有在缴纳了一千到两千元不等的押金且没有拿到任何收据的情况下,才能“赎回”货物。 8月13日,在新兴商贸大楼前,众多外地来此做生意的商户们向记者诉说了十天来的一
米脂县地税局纪检组长接受采访时说:“米脂县情况比较特殊,房主们不愿意缴税,他们只好向租赁户们征收。”8月16日下午,米脂县县政府一位领导表示,将会过问此事,如果确实有问题,会尽快纠正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