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外八庙文物窃案宣判 监守自盗者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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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8:30 北京青年报 | |||||||||
发生在承德的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文物盗窃案8月13日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李海涛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王晓光、闫峰、张华章、陈凤伟等4人犯倒卖国家文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2年、2年(缓刑3年)。 被告人李海涛在1992年至2002年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文物档案,以非外八庙文物代替库藏文物,以文物残件、部件、附
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李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晓光、闫峰、张华章、陈凤伟等人倒卖国家文物,从中牟取利益,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倒卖文物罪。法院依法判处4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到1万元。文洋 李强 法庭宣判后,李海涛和闫峰对判决不服,当庭表示上诉,其余3人表示服从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