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保安殴死顾客案宣判 8人分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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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03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18日消息:备受关注的温州瑞兴大酒店俱乐部“黑保安”打死民警案,昨天上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扬、钟得华、曹益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杨敏、雷国兵、叶志刚、张豹、陈进兴有期徒刑14年至12年,同时各剥夺政治权利3年。 此案被害人李某原为鹿城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民警。去年7月30日晚9时许,被害人李
法院审理后认为,8名被告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均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法庭审理中,部分被告人交代,他们大部分是以“比武”方式被酒店从社会上直接招募的,而到酒店上班后,就“约法三章”,如果有事不“出手”就要被罚款直至开除。因此,该酒店在事发前就已经发生两起保安“修理”顾客事件。后来,参与殴打顾客的保安人员都受到了老板的奖励。(温州日报周永旭宗媛萱 陈添添)(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