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补发通知书究竟有何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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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40 新桂网 | |||||||||
陕西省商洛中学的小张和小王今年都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但录取通知书被邮递员弄丢。商洛市邮政局商州分局的一位副局长陪同小张和小王的父亲带上市招办的介绍信,紧急飞赴中国政法大学说明情况,试图找到一些补救办法。政法大学招生办表示,虽然小张和小王的确被该校录取,但不可能补发通知书(据《南国早报》8月17日报道)。 毫无疑问,这件事的责任在邮政部门。正因如此,邮政部门也承认过错,多次登门道
从法理上说,高校应该给他们补办录取通知书。按照现行制度牞考生一旦被某高校录取,校方就有义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给该考生。目前,校方大多通过邮政部门来实现这种送达义务,但不意味着把录取通知书交给邮政部门就完成了送达义务。只有通知书到达学生手中,校方的义务才算完成。具体到这件事来,尽管是邮政部门有过错,但只要小张和小王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校方的义务就没有完成。 因此,校方在得知录取通知书没有送达学生手中的情况下,应给予补办。至于高校如何追究邮政部门责任,那是另一法律关系的事,不该以此忽略自己的义务。 没有任何过错的小张和小王,却要为邮政部门和学校的过错,承担没有录取通知书引发的“麻烦”事,显失公平。 作者:青山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