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貌还是能力—长春下岗女工遭遇求职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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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日前,刚刚下岗的原吉林省长春市橡胶厂女工王敏秀早早来到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想找一份适合自己的临时工作。正巧有一位女雇主要招一位看孩子的保姆。因自己曾有过这方面的经验,王敏秀充满自信地走上前去。然而,女雇主嫌她长得不太端庄,并没有雇她,而是找了一个没有多少经验的年轻姑娘。王敏秀对此非常困惑,难道当保姆也挑相貌?
和王敏秀有类似经历的下岗女工并不在少数。长春市拖拉机厂下岗女工房兴俐找了几份工作未果,有些灰心丧气。一日,一位关系不错的女友告诉她:“现在用人单位都喜欢招漂亮的,你先上美容院美美容,把自己打扮打扮。”听了朋友的一席话,房兴俐半信半疑地走进了美容院。护肤、纹眉、理发,1000元的花销使自己“焕然一新”。再次求职,终于找到一份月薪300元的清洁工作。房兴俐苦笑道:“看来美容的作用真不小,可我得干3个多月才能把为美容花掉的钱赚回来。” 无独有偶,据报载,南京某商家将女营业员分成10个档次,最高的一级美女营业员月薪5000元,美丽每低一个档次,月薪就要少400元。以此类推,最低的十级美女营业员收入1400元,而且各级别营业员的销售提成也逐渐降低。 为什么容貌对一个求职者是如此重要?难道美貌和工作能力是划等号的?在长春市几家人才市场和职业介绍所,也确实存在这些问题。 在众多求职者中以30至50岁的下岗女性居多,她们衣着朴素,容貌普通。而在许多用人单位的招工启事中都对求职者附加特别要求:气质好,容貌佳。在现场,一些年龄在30至40岁、对自己的容貌没有绝对自信的女性在这些招聘台前犹豫片刻,最后摇摇头走了。一位李女士对记者说:“我都40多岁了,青春美丽已一去不复返,面对用人单位的气质好,容貌佳,真是无可奈何。” 吉林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孟宪忠教授对美貌等于工作能力强谈了他的看法。他说,我国多年来的分配原则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现在居然凭容貌来确定薪水和职位,是非常不公平的。以人的容貌漂亮与否来决定薪水的高低,从而“有区别地对待”,这种分配方式完全没有考虑下岗女工日后在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这本来就使容貌美与不美者在利益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倾斜,使双方失去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也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长春市总工会一位女工干部认为,除高级宾馆、航空等服务行业对容貌有特殊要求外,多数岗位其实应该将容貌放在次要位置上,首先注重的应是外表之外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用人单位只是因为年纪偏大的下岗女工外在形象稍差而不雇用,这本身也侵害了女工自身的合法权益。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人士认为,用人单位以貌取人、以貌定薪的用人方式,将许多能力强但容貌一般的女性挡在就业之外,是很不公平的。工作能力的高低,主要是看这个人付出的劳动强度以及创造的劳动价值,而非她长得如何。用人单位应改变用人观念,以能力纳贤才。同时,下岗女工要转变观念,掌握求职技巧,将功夫下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再就业能力等方面上,这样下岗女工的就业道路才会更加宽广、光明。(黄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