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一公司会计鲸吞900万 5年挪用公款初步数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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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0:07 东北新闻网 | |||||||||
通化查获特大挪用公款案 本报通化讯(记者 程泽 卢红 通讯员 孙鸣若陈铁钢)900余万元——这笔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近乎天文数字的钱款,竟是通化市一名小小的会计在短短5年间所挪用公款被查出的初步数目!企业重组露出隐匿5年大蛀虫
今年2月,通钢进行企业机构重组整合,一些岗位及人员要在重组中进行变动,通钢公司原炉料公司在重组后将更名为通钢物资采购供应公司,企业机构重组整合过程中,通钢财务处驻炉料公司财务科会计高某也在调动之列。在对高某离任前的工作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发现高某有600余万元的账对不上。一周后高某来到通钢纪委的办公室,向纪委领导交代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2月21日,通钢纪委监察处将案件移交给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当天,高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拘,3月3日,被依法逮捕。出手大方和同事交往不多 高某1987年从某财会学校毕业,分配到通钢的财会部门工作。在同事的印象中,高某很有钱,且出手大方,但不太和单位同事打交道,反是外面的朋友很多。 高某在1992年开始经商。高某经常将回收的大笔现金随便扔进抽屉里,一次,高某和几个朋友在饭店喝酒,恰好他一个生意上的伙伴还给他钱,高某拿着对方刚还的几万元现金,想也没想就拉着同桌的朋友到楼下商店大肆采购。小会计5年挪用公款900余万元 2月19日,通钢纪委监察处经初查,发现高某从1998年5月至2003年期间,利用从事管理内部往来账业务工作之便,采取重复转账的手段,擅自将板石矿业公司等单位的账款转出卖给个体业户,从通钢销售公司购钢材。5年间,高某共从板石矿业公司转货款680余万元挂在采购公司炉料铁精粉暂估账中,又在2002年至2003年从采购公司挪出260余万元挂在废钢暂估账中。家中存款不足3000元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该案后,立即组成由主管检察长任组长的专案组。检察官们会同通钢纪委聘请的专业会计师经过一个半月的人工翻账,对高某经手的数十万笔往来账目进行了查阅,发现高某先后分28次挪用公款900余万元。因高某作案范围涉及东北三省,检察官先后驱车到黑龙江、辽宁、山东和北京等地调查核实,其案卷就高达近半米。 据办案人员介绍,高某平时衣着简单,家里也非常普通,早些年高某做生意还真赚了80多万元,可随着后来高某的挥金如土,不但挪用的900余万元公款,就连家中的80余万元存款也被其挥霍怠尽,而这一切其妻子毫不知情。当办案人员对其家中进行依法搜查时发现,高某家的存款还不足3000元,不但如此,高某还有很多外债没有偿还。 案发后,经过检察机关全力追缴,现已追回赃款79万余元,汽车3辆,铲车一辆。通钢“亡羊补牢” 昨日8时许,记者来到高某所在的财务科,提到高某,一名工作人员称人已经不在单位了,具体情况他们也不了解。 随后,记者分别来到通钢财务部和通钢纪委监察处进一步了解情况。据有关人员说,高某涉嫌挪用巨额公款的事情发生后,在通钢内部引起强烈的震动,特别是高某所在的财务科人员变动很大。同时针对此事通钢内部展开自查自纠,查找原因和漏洞,坚决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通钢财务部的一位负责人认为,重点岗位经常调换,客观地讲可以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是否涉及到职务犯罪主要看个人的职业素质。他说,这起案件发生后,对其他人起到了警示作用。(新文化报) [编辑: 龙秋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