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限期返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0:19 沈阳今报 | |||||||||
成彪8月17日《深圳商报》报道,江西省于都县日前清查出462名在编不在岗、工资照常领的“吃空饷”干部,虚报冒领财政工资360多万元。于都县规定对被清查出来的违纪违规离岗人员责令限期返岗,否则予以辞退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于都县这次清理脱岗公务员是对此前管理不力的纠正,理当从严从速。然而,他们采取的处理方式却颇耐人寻味:责令限期返回工作岗位;由本人提出辞职;组织予以辞退;对
对于脱岗吃空饷行为绝不能“既往不咎”,必须一分不少地讨回由纳税人支付的、尸位素餐者不该领有的钱。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回头审查这些脱岗人员编制存在的合理性——公务员岗位向来是因需设岗,这些人长期脱岗,部门工作仍正常运转,那么这个岗位编制就该核消,而不是让这些人重回岗位。于都县提出的“被清查人员众多、涉及面广”不是“限期返岗”的理由,只能说明该县机构臃肿、编制虚设,只有裁编减员才能彻底消“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