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隆胸女猝死 原告索赔6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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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0: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沈阳8月17日专电近日沈阳首例隆胸美容猝死案一审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死者母亲朱亚兰为亡女刘彩华向美容院索赔65万元。 2001年5月9日,38岁的刘彩华在“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进行了“假体植入隆乳术”。术后,5月11日中午11时许,刘彩华在卫生间解手时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成为沈阳首例隆胸术后猝死案。
(来源:合肥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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