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公布内蒙阿拉善右旗重大生态破坏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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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1: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8日(记者秦杰、邹声文)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18日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发生在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的一起违法进行农业开发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案件。他指出,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逆转,一定要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严重的生态破坏。 据介绍,内蒙古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在没有进行项
据调查,这个区域年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为917.66万立方米。按水资源平衡可持续开发,项目区可灌溉土地面积不能超过2.5万亩,而且必须是节水灌溉。但实地调查发现,开发区域内目前主要的灌溉方式是漫灌,如果按照签约4万亩的面积全部开发,当地水资源将遭到永久性破坏。 环保总局在接到环保志愿者的举报后,立即派员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依法对这起由于违法开发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案件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督促阿拉善盟环保局对秦丰公司依法处理,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上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进行审批;并督促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商区监察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