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禁令 划定法官当事人律师关系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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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4:0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刘玉民) 从今天开始,有“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请吃 、为当事人介绍律师”等行为的法官将被撤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上午9点30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加强对法官的约束和管理,构筑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间的“隔离带”,划定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相互关系的“底线”。
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布的“六条禁令”包括,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请吃、请托、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严禁法官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严禁法官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严禁法官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严禁法官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据悉,这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的重要举措,将更加有利于加强法官队伍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据法院的有关人士介绍,市民如有发现违规法官,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举报电话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凡是经过查证属实的,法院承诺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并及时给举报者以答复。其中部分举报电话是:北京市高院:65290467;北京市一中院:68635255;北京市二中院:67653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