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招生与北大招博暴露社会腐败的局部症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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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7:3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今年的招生新闻真是好戏连台,火爆异常。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招收博士生惹起的风波犹未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本科生又不遑多让地占据了人们的眼球。 表面看,北航广西招生过程中向考生索要巨款,与朱苏力招收博士生过程中惟一笔试合格的人选落榜毫不相同。然而究其实,两件事情难道不是一样可以看出招生规则等同儿戏吗?
北航方面说,被索要巨款的考生虽被录取,但事发时录取通知书尚未制作、寄发出去,这才给了三名涉案人员以可乘之机。意思是,哪怕考生不向三名涉案人员交钱,录取通知书迟几天一样可以到手,三名涉案人员完全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凭自己知道的招生信息打一个时间差来骗钱。然而,事实上多份北航的录取通知书就是通过三名涉案人员交到考生手上的,又怎能保证被索要巨款的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不会落到这三人手里呢?如果考生不交钱,谁又能保证这三人不会将录取通知书扣留不发呢?反正现在录取以后不上学的考生也不少见,没有谁会对一个学生不到学校报到在意。 北航方面称,三名涉案人员“都没有代表北航招生的资格,此次参与招生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如果这个回应属实,那么人们对招生中的非法现象的忧虑不仅不会减轻,反而会更加强烈。三人没有招生资格,固然可以说北航官方并无招生收钱的政策,然而没有资格的北航人,可以用“个人行为”的方式深度参与招生工作,拿着录取通知书索要巨款,北航招生工作的管理水平低下到了什么地步? 与北航招生过程中的金钱勒索不同的是,朱苏力招收博士生似乎没有沾上钱。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朱苏力对招博风波的解释越来越显得矫情,越来越显得存在着一些难以向外人道及的东西。实招三人,对外却只说招了两人,略去北大法学院一名副院长;公开身份的两个被招考生中,一人是朱苏力对其毕业论文给了高度评价的自己的硕士生,而朱苏力后说只是认识此人,并无交道;另一人并未报考朱苏力招生方向。这两人都没有通过笔试,而法学院副院长更是没有参加任何考试。 招博风波出现以后,朱苏力得到了相当大的声援,教授有权决定啊,外国也是这样啊,连北大校长都出来表态,招收研究生和博士生的笔试要取消。权且相信这些都对头,但在招生之前为什么不一一明示呢?规则在考试之前已经确定,大家就得按规则来,不能煞有介事地搞一通,最后把按规则考试的人拒之门外,然后追加一句“规则无效”。“世界一流大学”可以如此无诚信吗,法学教授不知道什么是“程序公正”吗? 只要读过大学的人,都不会对大学有神秘和莫名崇敬之感,不会相信大学、教授等名词可以作品格和制度的保证。北大招博藏玄机,北航招生索巨款,虽有一点点文野之分,实质上并不见得有高下之别,都是社会腐败的局部症状。当然,大学出乱事,解释起来往往显得周密一些,道理特别多,个人行为啊,国际惯例啊,哪里都能扯上,这还是显出了“知识越多越有用”的优势的。(据《南方都市报》/刘洪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