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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夫妇为阳光状告华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0:50 华夏时报

  本报通讯员李思周维记者刘相龙报道4年来,一对老夫妻一直忍受着没有阳光的生活,终于他们鼓起了勇气将剥夺他们居室阳光的北京华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送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他们4年来的经济损失4万元。日前,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此番状告华腾的孙某和徐某老夫妇均已是80岁上下的老人。他们诉称,他们于1981年搬到朝阳区劲松三区307号楼居住,并于1993年购买了该房。多年来,该室内阳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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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存在采光问题。几年前北京化工集团在他们楼房南面建了一栋18层宿舍楼(劲松南路2号楼),该楼建成后,即产生遮挡原告住房阳光问题,但不很严重。但2000年,华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2号楼东北角和他们所居楼房的东南角之间建起了华腾大厦,该大厦楼高96米,距他们的楼仅约50米。在华腾建设过程中牞夫妻俩及同楼住户曾找有关部门牞要求解决遮挡阳光问题但未果。

  孙某和徐某夫妻俩的住房在最东头,距大厦最近,且他们住在一楼牞因而受害比同楼其他住户更深。据此,夫妻俩曾多次找规划部门牞要求根据国家政策给以补偿。他们还专门上访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信访处,但2004年2月12日信访处给他们复函,称华腾大厦与住房不存在间距不足的问题,且他们的住房日照时间超过一个小时,符合有关的规定。

  两位老人诉称,事实上华腾公司所建的华腾大厦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两楼之间存在严重间距不足,有关日照能满足一小时的规定掩盖了遮挡七小时的事实,这一情况违反了《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华腾大厦建成后,其主楼、裙楼和劲松南路2号楼,就像一堵墙一样把原告的房团团围住,致使他们的住房很少见到阳光,在冬天,日照还不足一小时,屋内阴冷潮湿,寒气逼人。老人实在无法忍受由此带来的精神苦恼,直接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

  夫妻俩声称,华腾公司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们的健康权,而且阳光遮挡致使原告的房屋价值降低,给他们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请求法院判令华腾公司赔偿他们经济损失4万元。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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