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外汇资金:首次允许境外运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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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1:41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正式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首次允许保险公司在接受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 《暂行办法》严格遵循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收益的基本原则,将风险监管放在首位,体现了审慎的金融监管。《暂行办法》已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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