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案件“掮客”一律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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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2:37 新京报 | |||||||||
北京高院设“六条禁令”,法官违反将被撤职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市高院有关负责人称,法官一旦触及这六条禁令,一律被撤职、开除甚至追究刑
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克称,这六条禁令的最大特点是不设一般纪律处分的“中间带”,法官只要存在违反六条禁令的基本事实,将一律被撤职、限期调离、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开除,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李克强调,北京市法院系统中,法官和当事人、律师的整体关系是健康的,但也确实有少数法官利用手中的权力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导致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产生怀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要下一剂“猛药”。 市高院监察室主任林小涛介绍,去年全市因违纪被查处的法院工作人员共有15件18人,其中一名法官因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收受当事人回扣,数额达到犯罪,已被判刑。 六大禁令 1.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请吃、请托、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 2.严禁法官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 3.严禁法官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 4.严禁法官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 5.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 6.严禁法官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 链接 北京市部分法院的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投诉电话。 市高院:65290467 市第一中院:68635255 市第二中院:67653214 东城区法院:64031381 西城区法院:68366063 崇文区法院:87895413 宣武区法院:63545177 朝阳区法院:65855838[ 责任编辑:罗远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