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多人申请开药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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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2:49 新京报 | |||||||||
《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实行首日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 8月17日是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第一天,当天全市共受理开办零售药店申请514家,另有22家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
《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经过市民和业内人士听证后,首次对新开药店的数量不再做限制,规定只要符合“药店之间有350米的间距,药店店堂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条件,无论单位和个人都可经营药店。 由于新规定实施将严格按照受理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批,很多申报者害怕自己看中的场地被别人“抢注”,或因自己申报的“地盘”与之前别人注册的“药店”不足350米间隔距离而丧失时机,都提前一天到各区县药监分局排队。 这次全市“申报第一人”来自通州,他15日晚上7时就来排队,等了近40个小时。[ 责任编辑:罗远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