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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药衣”者可罚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3:44 时代商报

  本报讯(记者 关艳玲)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昨天,记者从沈阳市药监局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沈阳市的相关厂家将按此办法执行。比如平时最常用到的滴流瓶或药品的胶塞,如果是普通的天然胶塞,将不允许使用。

  据沈阳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药监部门将对列入药包材目录的产品实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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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今后,生产和进口药包材必须先行注册申请。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的,生产并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国家公布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药包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药包材、注册检验不合格的药包材,国家药监部门将不再予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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