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药衣”者可罚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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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3:44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关艳玲)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昨天,记者从沈阳市药监局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沈阳市的相关厂家将按此办法执行。比如平时最常用到的滴流瓶或药品的胶塞,如果是普通的天然胶塞,将不允许使用。 据沈阳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药监部门将对列入药包材目录的产品实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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