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抓紧抓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5:2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18日电(记者李松涛)今天下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00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干指出,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今年5月,中央专门召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抓紧抓好。 罗干强调,要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完善家庭、学校和社区相结合的教育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做好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和转化。教育部门要加强工读学校建设,改进工读教育。要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和实施适合流浪儿童的特殊救助办法。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查处雇用童工的不法行为,及时救助流浪儿童。要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提供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传媒条件、网络信息条件和课外活动条件;针对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不健康“口袋书”图书、违法经营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歌舞厅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中央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在会上汇报了近年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和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及特点,介绍了起草《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与会代表审议了《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