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民办教师”退出讲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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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6:5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杨发维、通讯员谭辉龙、良海报道:至8月10日,随着转一批、退养一批、辞退一批政策的落实,咸安区最后一批416名民办教师各有去向,“民办教师”正式退出讲台。 民办教师在基层尤其在乡村学校,曾为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因其一直未能进入编制,其待遇偏低。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都未能妥善解决。
咸安区出台政策,对通过考试、考核确定招聘的优秀民办教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落实待遇;对合格民办教师中,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且教龄满20年的民办教师,实行离岗退养,按月发放退养金;对不符合聘用、退养条件的民办教师予以辞退,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对历年拖欠民办教师的工资,据实解决。 照此政策,咸安区经过考试、考核,招聘了40名优秀民办教师;对39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实行退养,按工龄每月发放退养金;对337名民办教师共一次性发给280万元的经济补偿,予以辞退;同时,兑现了民办教师历年拖欠款110余万元、借款28.4万元。 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原用人学校与其签订了辞退协议,存入民办教师个人档案,统一交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各乡镇对辞退的民办教师,在土地承包、个体经营以及乡镇企业用工、乡村干部选任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为其转岗就业创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