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治邦:把减负政策不折不扣带给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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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7:05 三秦都市报 | |||||||||
昨日,陕西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贾治邦省长在会上指出,一定要把中央和省委对农民的减负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带给农民。副省长王寿森全面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
全面落实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政策,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按照同类耕地种植粮食作物的产量核定其常年产量,依照降低后的农业税税率改征农业税,实施免征农业税试点的县、区农业特产品不再改征农业税;非耕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及其它农业特产品,既不征收农业特产税,也不征收农业税。农业税税承全省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 农业税征收实行“亮证执法” 农业税征收由县乡财政(农税)部门负责,实行“亮证执法、规范征收”,乡村干部可以协助组织动员,但不得代行执法权。农业税征收必须按程序征收,做到公开透明,特别不准以任何形式到农民家中拉粮食、牵牲口、搬家具,不准税费混征。对困难户、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农户,及时给予减免,做到该减的减,该征的征,保证应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配套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 据统计,2002年我省县乡财政供养人员110.3万人,占全省财政供养人员的75.27%,县乡财政支出近150亿元。为此我省将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管理,今后五年内乡镇事业编制总量的调整,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报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按照将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乡镇政府不再新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借调、临时聘用人员;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违反法规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把乡镇编制管理工作列为对县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招聘人员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