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收费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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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7:3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2004年我省部分高校民办二级学院收费标准已出台,此前年度入学的学生仍按原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2004年秋,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的办学经费每生10000元,在新生报到注册时一次性向学生收取;学费补贴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前两年学费补贴可随办学经费在新生报到注册时一次性收取,其余年度按学年收取。实习记者汤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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