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建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等两贪官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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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7: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记者昨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因贪污、受贿被司法机关审判的两名腐败分子日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原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未然(副厅级)被开除党籍,原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汪孝洋被开除公职。 据介绍,汪孝洋在任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广东省东莞市秦莞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陕西农副产品(广东)直销市场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
王未然在任职期间,指使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经营处处长赵利捷,以提取售楼奖励的名义,虚开发票,套出38.7万元现金,将18.78万元发给干部职工和交纳虚开发票税金,剩余19.92万元王据为己有。王在任职期间,还指使有关人员从安居工程指挥部借给未央区十里堡村村民黄某20万元,用于黄个人经营砖厂。今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王未然有期徒刑10年,目前此案已上诉至省高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