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耍心眼 绿茶闹李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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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8:16 沈阳晚报 | |||||||||
8月12日,市民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在沈阳北站广场一售货亭买一瓶“康师傅绿茶”,售货员就随手交给他一瓶。结果他打开瓶盖一喝,感觉口感极差,仔细一看包装才发现:虽然瓶子的外包装和“康师傅”一模一样,可是上面的商标处却是“方泽”。回去找老板,对方还不承认。老板信誓旦旦地说这就是“康师傅绿茶”。 记者调查: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情况,当日,记者来到沈阳北站,发现这里经营饮料的
为了检验真伪,记者购买了一瓶真正的康师傅绿茶。“方泽”绿茶和“康师傅”绿茶相比,虽然二者在包装上极其相似,但“方泽”绿茶打印在瓶盖上的生产日期十分模糊,只有年月,没有具体的生产日期;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址也十分含糊,上面写着“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前民”。记者根据“方泽”绿茶瓶子上提供的电话,以进货为由打通了“方泽”厂的电话。一位自称只是个看厂房的工人告诉记者,现在厂子停产了。而当记者询问他为何现在还有人在销售这种商品时,他则不耐烦地说“不清楚”。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这种商品的外包装和“康师傅”绿茶一模一样时,对方则挂断了电话。工商说法:随后,记者就两种绿茶外包装“类似”的情况,采访了沈阳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据管理处的谢先生解释,商标的种类分很多种,每一个商标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特性,只有通过实际的使用才能看出构不构成侵权行为。从商标上看:一个商标是“方泽”,一个商标是“康师傅”,两者有很大区别并不冲突,而“绿茶”属于通用名称,因此不构成侵权行为。“方泽”绿茶和“康师傅”绿茶在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上相似的情况,则属于“方泽”对“康师傅”在包装和装潢上的一种仿效行为,如果“康师傅”绿茶所属的顶新食品有限公司对“康师傅”的包装申请了专利的话,那么“方泽”绿茶所属的沈阳市于洪区方泽饮料厂就侵犯了“康师傅”的专利权,这种情况将由专利局进行处理。记者田茹茵 实习生王晓婷记者电话:888116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