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承德外八庙文物 文保部主任一审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8:53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8月18日电发生在承德的文物盗窃案近日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海涛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王晓光、闫峰、张华章、陈凤伟等4人犯倒卖国家文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5年、 2年、 2年(缓刑 3年)。 李海涛在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期间,疯狂盗取外八庙文物库内的馆藏文物。共窃得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坐像、紫金嵌松石无量寿佛等馆藏文物及文物部件
法庭宣判后,李海涛和闫峰对判决不服,当庭表示上诉,其余 3人表示服从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