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律师事务所首次联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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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8:56 北京日报 | |||||||||
4名香港人获准北京当律师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昨天,北京、香港律师事务所首次实现联营,这是内地向香港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后出现的第一个律师联营体。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特地来京祝贺。据悉,在此之前,已有4名香港人获准在北京当律师。
今年1月1日,内地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正式实施。CEPA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内地向香港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允许香港律师取得内地司法考试资格后,在内地从事非诉讼业务;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香港法律执业者;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 昨天,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和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正式联营。胡关李罗律师行是排在香港前10名的惟一华人律师行,而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是国内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3年前,双方开始业务合作,合作项目达到60项左右。双方联营后,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证券发行及上市等公司业务,房地产、公司秘书、知识产权等业务。联营后双方可相互交流人才资源、办公场所、业务资源,并分取利润。在此之前,两所只是各自为对方介绍客户,但不能收取费用。 据了解,CEPA实施后,北京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向香港放开。除10家已在京设代表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外,又有3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向北京提出申请设立代表处。另外,还有两名香港人取得内地律师资格后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两名香港律师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并获得《香港法律顾问证》。 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称,香港律师熟悉国际事务,了解国际法律,北京律师与香港律师合作,可以借此加深对国际事务的认识,为走向国际市场铺路。同时,北京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快,潜力大,这些是香港律师可以借助的优势。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香港律师来京执业,将会是两地法律界的发展潮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