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强调落实预防措施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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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8:58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8日举行200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干指出,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今年5月,中央专门召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强调要努力做好预防青少
罗干强调,要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完善家庭、学校和社区相结合的教育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做好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和转化。教育部门要加强工读学校建设,改进工读教育。要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和实施适合流浪儿童的特殊救助办法。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查处雇用童工的不法行为,及时救助流浪儿童。要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提供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传媒条件、网络信息条件和课外活动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