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濂泉西路命案5小时告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报复未遂残杀无辜少女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实习生 田琼 通讯员 纪晓峰 时景云)因与他人发生口角,竟将对方无辜的女儿杀死。昨天上午,天河警方在濂泉西路案发现场召开了公开处理会,对8月17日少女被杀案(详见本报昨日A5版)的犯罪嫌疑人刘维维公开宣布执行刑事拘留。
据悉,8月17日11时许,广州市天河区沙河濂泉西路一民居发生一宗故意杀人案,遇害者饶某被杀死在房内。接到报案后,天河警方迅速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破工作。经过现场勘察和缜密侦查,案发后5小时,天河警方便迅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刘维维(男,21岁,广东梅州人)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刘维维供认,因他与遇害者的父亲曾发生口角,遂萌生了报复念头。8月17日中午11时许,他流窜至发案地点,想寻找该女孩的父亲报复。但是女孩的父亲正好外出,只有其女儿饶某在家。于是,刘维维将饶某杀死在家中。警方表示,刘维维并不是入屋盗窃后强奸杀人。(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