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 or“涨价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22 沈阳今报 | |||||||||
惠铭生17日,济南媒体公布了有关部门拟于9月上旬召开供热调价听证会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但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对召开听证会这种方式表示质疑,称听证会只是涨价的前兆。(8月18日《齐鲁晚报》) 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是价格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消费者直接参与定价的重要形式。应该说,政府采用听证会形式了解民意和改善公共服务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严格意义上的听证会应该是决策前的论证会而不是决策会,是听取相关利益人广泛意见的决策参考会。听证的目的是首先让消费者代表“讲”,经营者与政府决策部门要“听”,然后让经营者来“证”。大家在“听”和“证”中达成价格共识,然后政府有关部门再进行充分、全面、科学的论证,公平协调利益,确定合理价格。而且,不仅经营者要涨价时需要听证,消费者感到接受服务代价太高时也应该可以要求听证。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值得社会公众信服的价格听证制度。 但是,随着听证制度的具体操作与实施,近年来,听证会的实际作用与意义受到挑战和质疑,人们对听证失去信心。因为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听证会只“听”不“证”,是个“摆设”,完全是在“走形式”,民意与民情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价格最终还是由经营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来决定。比如说最近几年各地举行的诸如铁路票价、公交车票提价,以及自来水、用电调价等价格听证,虽然老百姓反对提价声高涨,但最终价格还是“照提不误”,所以,大量的听证实践告诉了消费者一个“真理”:价格听证会就是“涨价会”。 我国出台《价格法》,规定有些部门制定价格时要召开价格听证会,一方面是对群众权益的保障,更重要的意义是以此来约束垄断,保证公平和竞争。但是,有些听证会缘何只“听”不“证”,最终演变成为“涨价会”呢?究其原因,就是从计划经济模式走过来的惯性还在。一些企业看上去是市场化的主体,实际上其观念和行事作风依然留有过去作为政府部门的痕迹。某些政府主管部门也未能及时转变观念和职能,偏重这些行业的利润,而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利益。 因此,假如让听证会真正能表民情,达民意,体现了政府办事的公开、透明与公正,作为政府部门首先要改变观念与职能,依法行政,不偏不倚,才能充分发挥听证的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