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确保职工工资稳步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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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26 扬子晚报 | |||||||||
本报无锡电 为保证职工工资逐年稳步增长,无锡日前提出将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领导集团工资挂钩的办法。这也同时意味着,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已经从防止工资侵蚀利润,转到主要防止利润侵蚀工资上来。 新的“工挂”办法指出,企业应以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为依据,建立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
扩大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实施范围。凡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健全、管理规范且实行公司建制的城镇各类内资企业,均可申请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据劳动部门人士介绍,今后职工工资将与企业经济效益、领导人员工资实际“两挂钩”。一是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挂钩比例一般为1:0.3—0.7,最高不超过1:1。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可按上年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凡接收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政策性安置的军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安置人员的企业,在“工挂”结算时可按实列支。 职工工资与集团领导人员收入挂钩。通过“工效”挂钩办法增长的工资应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集团领导人员工资的增长,职工的工资也要同步增长。扣除经营集团领导人员的工资后,职工工资增长应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马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