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各地拆迁规模大幅下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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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26 扬子晚报 | |||||||||
在17日下午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省建设厅厅长周游汇报了全省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地区拆迁规模缩小50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以及大批重点项目的相继建设,我省城镇房屋拆迁和征地
今年以来,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明显回落。其主要原因是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金融贷款和土地供应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引导房地产开发理性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房屋拆迁共许可拆迁项目520个,许可拆迁面积800万平方米,许可拆迁45000多户,大部分地区的拆迁规模平均降低了50%%。从各地实际拆迁的情况来看,上半年全省实际完成拆迁面积200万平方米,仅占许可拆迁总量的25%%。苏州市区批准的拆迁面积、拆迁户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55%%,下降幅度非常显著。 调整完善拆迁政策,拆迁安置房建设规模扩大 目前,各地的拆迁政策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正逐渐调整完善。 全面落实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对拆除建成不满五年的房屋,增加不小于15%%的补偿金额,南京、苏州、常州等市对此类房屋拆迁的补偿金额增幅达20%%。对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则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算。对拆迁中的“住改非”房屋,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房屋,参照经营用房进行补偿。普遍实行最低总额保障制度。各市都建立了城镇房屋拆迁最低总额保障机制,其中南京、苏州等市货币补偿款最低总额分别为7.2万元和9万元。部分市还实行了最低总额和最低单价的双保障制度。今年上半年,全省有500多户城镇居民享受了最低总额保障。 积极推进市场化评估。按照建设部和省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南京、苏州等8个市已基本实行了市场化评估,其它市的拆迁评估工作也逐步实行市场化。 规范拆迁管理。各市普遍实行了“拆管分离”,拆迁实施单位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成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与此同时,全省拆迁安置房建设规模扩大。各地采用城市规划控制和土地供应等政府调控手段,引导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量,缓解拆迁安置住房供应紧张的状况。南京市已建成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今年还将竣工1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并建设9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购买和储备1000套廉租房,已有一万多户拆迁困难家庭入住经济适用房。 拆迁规模与补偿标准仍存在不合理 周游分析,目前拆迁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拆迁规模控制不合理。部分城市总体规划水平不高,控制性详规不详,建设规划不细,盲目拆迁、重复拆迁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失衡,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定销房等拆迁安置房建设滞后,被拆迁群众买不起、买不到合适的住房。 一些地方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城镇房屋拆迁政策尚未全面调整到位,个别市和部分县(市)的拆迁政策与《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没有完全接轨。一些地方执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单一、标准偏低、裁决、听证等程序性、操作性的配套规定尚未建立。交通、水利等专项拆迁的补偿安置政策、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各不相同。 拆迁监管力度不够,拆迁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管理不够规范,违规拆迁仍时有发生。本报记者王晓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