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发文明确“党工共建指导员”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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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为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强化党工共建机制,江苏省常熟市总工会近日会同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将原来选派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统一冠名为“党工共建指导员”,并明确了基本职责。 近年来,常熟市着眼改革发展新的形势要求,先后选派了1250多名党员干部担任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基层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势头。为强化党工共
根据该《通知》规定,“党工共建指导员”肩负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的双重责任,其具体职责有六个方面:切实摸清和掌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变化以及党员和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党建、工建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加强与非公企业业主(法人代表)的日常沟通联系,搞好有关法规政策和上级精神的宣传;认真贯彻“两手齐抓”原则,抓好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兼任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开拓创新,确保党工共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施惠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