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六条禁令:私会当事人剥去法官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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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49 温州新闻网 | |||||||||
今后,北京法官如果接受当事人吃请钱物、为律师介绍案源或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律师等都将受到严肃处罚。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向社会公布了有关法官的“六条禁令”,该禁令划出了法官和当事人及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相互关系的底线。违反禁令的法官,不论情节轻重,将一律被撤职、限期调离、辞退或者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领导对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也将被从严追究责任。北京市高级法院昨天公布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包括,严禁法官
群众发现法官有违反禁令的行为,可以拨打法院的举报电话。北京市高院:65290467,北京市一中院:68635255,北京市二中院:67653214。(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