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防腐 中央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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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5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一项引人注目的研究课题———“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正日益得到中央的重视。来自经济界、法学界、社会学界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约70位研究人员,目前正在集中精力研究该课题,并已提出一批建议措施。 课题组负责人之一、湖南省委组织部的王明高说,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度创新,“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为从根本上防治腐败创造重要条件”。
课题组已经提出的建议措施包括: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制,用来衡量官员是否清廉;实行金融实名制,打击黑色收入与灰色收入;完善防止资金外逃的办法,堵住非法收入向国外转移的通道;建立特种审计制度,防范可能滋生的腐败;创建遗产税与赠与税制度,淡化腐败动机。目前,部分建议措施已经在一些省市试行。 为从制度上防止腐败,全国人大以及相关机构也在为相关法律的出台做积极准备,其中包括《遗产税法》、《金融实名法》、《不动产登记法》、《反洗钱法》等。 应邀参加这个研究课题的著名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说:“研究成果有的已经或将会进入中央的相关决策。其中,实行金融实名制、预防资金外逃等获得了中央高层的重视与关注。” 李永忠说,这表明中国共产党正在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而早在此之前,邓小平已经为它确立了标杆。1992年南巡时,邓小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李永忠说,进入21世纪,邓小平的法治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在2002年召开的十六大上,江泽民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今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依法治国思想的指导下,国务院今年3月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温家宝总理指出:用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据悉,中国要在5年内立76部法,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N新华社北京18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