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也要有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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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0:27 中国环境报 |
编辑部: 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是环境管理的哨兵和耳目,这是环境法律、法规赋予环境监测工作者的职责。 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监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排污现状、给环境管理造成被动或盲目等,导致环境管理无从着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工况监督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监测时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导致监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污现状的根本原因。 2.企业不配合,机器空转或不正常生产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企业为逃避监测而惯用的伎俩。 3.个别环保工作人员丧失职业道德,为企业通风报信,甚至为企业逃避监测出谋划策,影响到监测结果的真实性。 为使现场监测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笔者建议出台《现场监测监督管理条例》,像建设工程设立工程监理一样,设置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机制及监督人员,既对监测方法、程序、技术规范实施监控、公证,又能确保在企业正常生产和正常排污下进行监测,以保障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只有这样,监测工作才能走出“监测结果不能真实、正确反映企业正常排污现状”的误区,才能提高监测工作的地位,才能真真正正为环境管理服务。 河南省巩义市环境监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