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信贷要防一刀切要求做好六项金融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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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0:33 东南快报 |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金融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草案)》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要求,金融系统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面、正确、积极地理解和贯彻中央确定的宏观调控政策
二、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快处理历史遗留的金融风险问题,积极防范和化解新的风险。对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停建、缓建项目的贷款,要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以加强宏观调控为契机,加快建立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三、不失时机地推进金融改革。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做好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保险业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银行自主审贷能力。 四、进一步做好金融对外开放工作。要继续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有步骤地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地域和业务范围。抓紧修改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引导、服务和管理,逐步形成内外资金融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继续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对市场准入、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重要金融业务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抓紧修订、完善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六、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工作。要按照综合治理、整体部署、分工合作、多管齐下、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原则,防范和打击各类金融犯罪活动。积极采用先进手段和装备,提高防范金融犯罪的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防范和打击跨国金融犯罪。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草案)》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决定,这两个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来源: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