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吨走私鸡翅被查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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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0:43 海峡都市报 | |||||||||||
据了解,8月14日晚上12时左右,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巡逻艇在福屿附近海域例行巡逻时,发现一艘行踪可疑的外籍货船,立即前往检查。通过检查,海警官兵发现这艘船号为“WEFONG”的外籍货船上,有大量的鸡翅、鸡爪、鸡腿等冰冻品。 由于该货船无法提供合法的入关申报手续及货运单,海警官兵依法将该船带回,并与福州海关缉私部门联系,并对该案进行审理。通过进一步的检查与审理,发现该货船共有12个集装箱,非法装载鸡翅、鸡爪、鸡腿等冰冻品300多吨,从香港出发,企图在长乐松下闯关入境。目前此案已移交给福州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据了解,这是该支队自今年8月份以来,查获的第三起案值高达百万以上的涉嫌走私案。 据省检验检疫局的有关专家介绍,我省口岸已截获多批次的不合格冰冻食品,均作出退运或销毁处理。 这些不合格的鸡翅、鸡爪等往往存在严重的卫生问题,有些还检疫出强致病菌;这些携带病菌的食品一旦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极有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有些病菌人体一旦感染,将引发多种疾病。 根据有关法规,为了杜绝有害或致病食品进入,报关的食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才准予放行入境。 但是由于普通消费者无法从外观对冰冻食品进行鉴别,因此增加了带菌食品的危险性。检疫专家建议,消费者如果对食品质量存在疑问,有权要求经销商出具检验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N本报记者 侯希辰/薛辉/林丹/通讯员/刘文/黄印河/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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