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键词国企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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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3:2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新闻 一幢在建商品楼仅估150元 据《人民日报》8月9日报道,原宁夏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在改制过程中,一幢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的在建商品楼,却被评估为150元。始建于1985年的该公司本是一家不错的国有企业。1998年7月,经理欧阳树春离任。有关审计结果表明,截至1998年6月,公司资产总值2366万元,利润426万元。然而,经过编造负债而虚列应付账款、低估漏评而将增
从市场规则、法律规范、角色定位乃至职业特性上看,“经理”、“厂长”都应归入“职业经理人”范畴,它是相对于企业股东或所有者的一个概念。所有者的职能是提供资本,而经理人的职能则是运营资本。经理受雇于所有者,是帮其打理企业、实现资产增值的人,即使贡献再大,也不能越俎代庖地处置、变卖“东家”的财产。 纵观以往大量的国企改革实践,尤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事件,宁夏这样的怪事几乎已见怪不怪。因为,改制的提出者、操纵者,往往恰恰是原国企厂长、经理。虽然一些国企改制程序上并无明显疏漏,虽然政府主管国有资产的部门也参与了某些工作,但政府并未充当起国企改制真正的“行为主体”,当然也就无法真正履行保卫国有资产、防止国资流失的神圣责任。 某些国企经理人员为何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地把国有资产“改”进个人的腰包?一个重要的体制性原因是,他们的经理厂长身份多系政府任命,他们的企业“乌纱帽”散发着浓烈的“官”气。要么,其前身本来就是官员;要么,拥有长期的任命制背景下的国企经理资格;要么,有着深厚的政府人缘背景。 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虽然在理论上是国资所有者,实际上却对国有资产的损益乃至国企命运的“关注度”不高;与之相反,由于体制上具有多种缝隙和漏洞,某些国企经理人员把国资“改”进自己腰包的利益驱动倒十分强烈。如此强烈的反差之下,难免主仆易位,本无资格处置国有资产的经理、厂长们,成了国企改制的倡导者、操纵者和利益的觊觎者,而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国资管理的政府及有关人员,倒成了国企改制的被动顺从者。 近有报道:历时半年的深圳首次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国企总经理终于花落结果,此做法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改革意义。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8月18日 文/刘以宾专家观点 国企老总没有资格要求股权 “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所有人缺位,而在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缺位,这造成了我国的MBO(ManagementBuyOut)事实上是MBI(Management BuyIn)。”郎咸平8月16日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作了上述表示。 郎咸平认为,目前我国所采取的所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式和方向有待商榷。目前有关法律制度的缺失,造成暗箱操作,国有资产可能被某些有特权的人“自己制订价格”,“合法”地转化成为私人的财富,这对于社会和民众来说非常不公平。 他认为,国有资本不应该退出,国有资本的管理者是职业经理人,是国有资产的保姆,国家可以高薪聘请他们,但是绝对不意味着他们将企业做大之后就可以将企业据为己有。而政府的行政干预退出了市场,政府同样可以作为股东,行使股东的权力,而不是管理者的权力,两者并不矛盾。 郎咸平提出,目前的问题就是,我们大部分国企老总没有信托责任观念,总是觉得国家对不起自己,就想控制公司,而所有人缺位这个思维正好给了国企老总舆论的支持。因此目前的现况是只要打着产权改革的旗号,任何侵害股东权益的事都可能发生。如果国企老总觉得不公平,就应该辞职自己去打天下,和真正有资格取得股权的民营企业家一较长短。但国企老总没有资格要求股权,因为平台是国家股东给的。充分竞争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淘汰机制是目前国外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