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事故自杀溺水为青少年意外死亡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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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7:26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天津8月19日电(孙诚、高霞) 记者从天津市伤害预防控制中心获悉,近10年伤害死亡状况分析表明,天津市5岁至24岁人群死亡原因的60%为各类意外伤害,40%为疾病致死。意外死亡危害最严重者依次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自杀和溺水死亡。天津市1岁至14岁儿童少年以溺水死亡为首位死因,15岁以上人群均以机动车伤害为首位死因。 据天津市伤害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意外伤害的发生,主要与儿童的生理状况、
调查还显示,身体健康的儿童,其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要高于健康状况不好者;左撇子儿童、有视力障碍及伴有癫痫等特殊疾病的儿童,其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要高于正常儿童。 天津市伤害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跌落伤属于意外伤害。由于生性好动、活动范围广、好奇心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男童往往成为跌落伤的高危人群。统计中还发现,城市学龄前儿童跌落伤发生率高于农村,这主要与城市的居室设施,如阳台栏杆的高度、窗户的防护措施、楼梯坡度等有关。 专家指出:儿童天性好动,危险意识薄弱,防范能力差,容易置身危险环境中,这也使儿童容易遭受意外伤害。发生溺水后一定要注意现场抢救或者边抢救边转送,千万不要只注重送往医院,而不进行现场急救,因而贻误抢救的关键时机。救护方法主要有:迅速倒出呼吸道内的积水,疏通呼吸道,清除口鼻部的淤泥、烂草、呕吐物等,同时进行人工呼吸、恢复心跳,急送医院继续抢救患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