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案犯囚车上串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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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1:33 新京报 | |||||||||
被控持枪抢劫酒吧并与警察互射,上次庭审中案犯也曾串供但未被揭穿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张国栋)曾惊动公安部的持枪洗劫酒吧,拔枪与警察对射的深圳黑社会团伙,昨日再次在深圳庭审,但在去往庭审的囚车上,“老大”李智仁指挥同案犯11人串供。
李智仁团伙案曾惊动公安部,在此案于2000年12月8日成功告破后,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贾春旺还批示表扬深圳警方。 据检方指控,这些大多属贵州籍的案犯组成了一个抢劫集团,于2000年10月份至12月先后三次持枪对深圳市罗湖、福田两区的三间酒吧进行抢劫。此外,这伙案犯还在一家夜总会外与正在打伏击的警察对峙并交火,并将其中一名警察击伤,还为讨医药费将他人杀死。 此案曾于2001年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李智仁一审被判死刑,后广东省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并于昨日再次开庭审理。 在昨日的庭审中法庭获知,原来在上次的庭审中,主犯李智仁就指挥其他10名案犯串供未被揭穿,而在昨日的庭审前,李智仁再次指挥串供,但被同案犯昨日当庭揭穿。 昨日上午,李智仁等11名案犯分乘一辆中巴和一辆带后厢小卡车两辆囚车出庭受审,但就是在从看守所到深圳市中院短短不足半小时的车程上,李智仁就指挥了一次几乎成功的串供。昨日庭审中,其中一案犯当庭向法庭提交李智仁写给他教他串供的信。 据了解,法庭将择期另行开庭审理。 昨日傍晚,庭审休庭后,罪犯被法警押解上车收回看守所。[ 责任编辑:罗远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