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掉民工手指包工头被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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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1:38 新京报 | |||||||||
本报讯据《郑州晚报》报道剁掉3名湖北籍民工手指的包工头昨日收到了法院判决。河南荥阳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对包工头吴水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今年年初,湖北省恩施市崔登平、扶坤彦等人在荥阳市煤矿打工,同乡包工头每天只向他们提供5元的生活费,强迫他们超体力劳动。
崔登平等人不堪忍受逃出煤矿,后被抓回后,吴水平等用烧红的锅铲朝扶坤彦的手上和脸上乱烫,又逼崔登平等3人剁掉了自己的手指头。[责任编辑:罗远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