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下月3日立法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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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于心欣来源: 本报讯(记者于心欣)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9月3日,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市民即日起可报名参与发表意见,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这个公告公布了此次听证会的两个主要听证事项(详见下表)。8月9日至15日,市人大曾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市民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将市民关注度较高的两个问题确定为听证事项,以进一步听取意见。 公告说,本市居民、外地来京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报名参与方式一共有三种(详见下表)。报名截止时间为本月23日22时(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报名结束后,市人大将根据情况,确定若干听证陈述人,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会还将设旁听席,从听证陈述人以外的报名人中,邀请部分人士参加旁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