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可提高立法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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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为什么要举行立法听证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办法规二处副处长王爱声说,根据立法法,《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据其介绍,与座谈会、论证会等其他听取意见的形式相比,听证会具有透明度高、程序性强、所获取的信息相对客观的优点,是公民参与立法的一条重要渠道。为了在本市地方立法中进一步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9月3日举行立法听证会,这也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记者于心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