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京者可参加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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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16 新京报 | |||||||||
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在8月9日至8月1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7天共收到市民的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总计8855条。根据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从今天开始,本市居民、外地来京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以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 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群众,可以登录首都之窗网站(.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设立的电子信箱。也可邮寄报名,信函中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通讯方式、对要发表意见的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理由不少于200字)。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23日22时(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另外,听证会将设旁听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从听证陈述人以外的报名人中,邀请部分人士参加旁听。 链接 听证事项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不报案或保护现场,致使事故无法查清的,由机动车方负全责是否合理、可行。 2、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载人、骑自行车可在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责任编辑:罗远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