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不能生育 妹妹“抢”人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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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57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秦焕丰李俊毅)今年36岁的桦甸市夹皮沟镇的李小平为了帮助婚后一直未生育的姐姐要一个孩子,竟然拐骗4岁女童。近日,李小平被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批准逮捕。 2004年6月18日,李小平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带着16岁的女儿来到桦甸市外甥女马某家。次日18时许,李小平为散心,领着女儿来到桦甸市江堤边闲逛,发现有
小女孩的家人21日晚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桦甸市电视台播发了寻人启事。李小平在电视上看到寻人启事后,开始害怕。在外甥女马某的劝说下,李小平与小女孩的父母取得了联系,谎称是在桦甸市宏达宾馆附近捡到的孩子。当晚22时许,李小平被警方抓获归案。新闻编辑:李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