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特别策划:交通厅长缘何前腐后继(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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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58 人民网 | ||||||||
三、行动:既已惩前,如何毖后? (一)宏观层面的政策保障
1、总书记点名批评促进反腐成效 在上,胡锦涛总书记列举了河南省三任厅长连续发生腐败问题的案例,使我们深感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中央纪委最近也通报了交通系统部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列举了几个省交通厅发生的典型案件。 2、交通部:出台纪律检查条例,重申“四不准” *不准接受与其行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不准打招呼、写条子,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正常程序 *不准违反规定兼任建设公司等经济实体法人代表、工程项目法人 *不准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务谋私利 3、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5日起,在四川、江苏、浙江、重庆、广西5省(市、区)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凡是上了行贿档案“黑名单”的建筑商,将被限制或禁止承揽工程项目。一些省市交通部门也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以巡视组、特派员等方式加强对工程建设廉政监管。加大对工程招投标、合同变更、计量支付等关键环节监管严查的力度,建立实行交通重点工程廉政档案制度。 (二)操作层面的可行性措施 1、削减和规范厅长的权力 交通厅厅长之所以容易中箭,除为官者道德低下外,更在于其手握的实权和自由裁量权过大。一项交通建设工程从立项论证、招标设计、施工监理、预算拨款到竣工验收,几乎都由交通厅独家负责或牵头,而厅长作为大权在握的主要负责人,肯定会成为大小包工头的进攻对象。改革对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监督管理体制,削减和规范交通厅长手中的权力,应该提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 2、交通行业市场化是解决之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剧锦文认为,全国十几位交通厅厅长“前腐后继”,这反映交通建设背后的体制确有漏洞。解决这种体制缺陷的根本途径就是市场化,让民间资本进入。从经济学角度看,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过程处于绝对垄断状态,由政府官员直接运作,使得他们有可能通过垄断地位“设租”,然后有人“寻租”,“寻租”过程就是腐败过程。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