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人状告三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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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5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李澜甘侠义)“母亲的房屋过户公证是在被蒙骗情况下作出的”,昨日,家住南坪团圆堡10栋1-2的刘发平称,他兄妹四人和100岁的母亲李云修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正准备上诉。被告分别是李云修老人的大儿媳李世芳,孙女刘云芳、刘利和孙子刘荣海。 老人自愿放弃房产?
家住渝中区长江二路二巷10号的李云修老人,生于1904年,有幢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房产和大儿子刘发泉(已病故)共同所有。去年10月29日,一家人为她过百岁生日。寿宴后的第三天,老人的幺儿刘发平从亲戚处得到一份渝中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在这份公证书上写明“李云修自愿放弃拥有的那份房屋产权,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刘云芳等三人(三人均系刘发泉子女)”,上有李云修的私章和加盖的手印。 刘发平说,母亲是文盲,加上岁数又大,去公证处当天是由刘云芳三人陪同,“刘云芳三人叫她做什么她便做什么”。 被告称:结果听法院的 刘发平表示,得知此事后,自己和母亲及另外几个兄弟姐妹非常气愤,已做为原告向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一审判决并不主张自己的诉讼,只好再上诉。 昨日下午,正在璧山女儿家的李云修,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自己并不识字,并没有把房子赠给刘云芳三人。” 被告之一的刘利昨日表示,是李云修自己表示愿意赠与房屋的,并没有强迫她。陪她到公证处公证时,确实没有通知她的几个子女。刘利称自己一家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老人将房屋过户给他们是很正常的,最终结果“听法院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