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排水施工要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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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5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庶实习生石锐)在主城排水工程中失职要问责。昨日,市长王鸿举在主城排水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会上强调,污水处理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如果排水工程在哪个区不能施工,就将动用问责制。 去年和今年,主城排水工程都被列为我市“一号工程”。目前,4条主管道已累计完成60.262公里,占总长的91.44%%。然而,195条二级管道仅开工59条。其中江北区64条,未开
副市长赵公卿指出,今年6月14日已召开主城排水工程领导小组会议,但一些部门和区县落实较差,未完成今年底通水试运行的目标。所有涉及该工程的事应当天办理,绝不能过夜。 王鸿举强调,对参与该工程建设的企业,应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一旦上了“黑名单”,要逐出重庆建筑市场。各区要抓好主城排水工程建设,否则将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实施弹劾程序。目前,2/3的管网没有动工,专题会开了5次,涉及到的各区都有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