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生态破坏案查清 北京沙尘暴乃是人为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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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5:47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20日消息:风起西伯利亚,尘起阿拉善:这是历年北京春天沙尘暴的原因写照。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阿拉善的治沙等环境改善工作,但仍然有人在破坏阿拉善薄弱的生态环境,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8月18日通报了此起生态破坏案。 据介绍,内蒙古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在没有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没有履行开发项目需要办理的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仅凭与阿拉善右旗政府签订的开发合同,就于2001年8月启动了计划占地4万亩(含已经开发的1万亩)、投入经费3000万元的大型
据调查,这个区域年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为917.66万立方米。按水资源平衡可持续开发,项目区可灌溉土地面积不能超过2.5万亩,而且必须是节水灌溉。但实地调查发现,开发区域内目前主要的灌溉方式是漫灌,如果按照签约4万亩的面积全部开发,当地水资源将遭到永久性破坏。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接到环保志愿者的举报后,立即派员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依法对这起由于违法开发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案件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督促阿拉善盟环保局对绿洲公司依法处理,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上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进行审批;并督促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商区监察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潘岳指出,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逆转,一定要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严重的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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